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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青海红十字医院进修学员管理制度

    2022-07-14 12:02:47
    青海红十字医院进修学员管理制度

        凡来我院进修人员的接收、安排、管理等工作由医务处、护理部根据相关规定统一计划安排。为规范进修管理工作,加强进修管理力度,医务处、护理部结合临床实际工作需要制订进修管理制度如下:
    一、青海红十字医院进修学员的管理
    1、医务处、护理部负责我院进修学员的管理工作,根据各基层医院实际需求招收安排进修学员.
    2、进修学员入医院报到后,其工作安排、业务和政治学习、考勤、等由进修科室具体负责,科室由专人负责进修学员的管理工作。
    二、进修学员的培养
    1、进修人员必须制订个人进修计划,并由进修科室主任、护士长确认签字后进修计划向派出医院签字盖章,由我院医务处、护理部审核备案。医务处、护理部根据进修计划安排进修科室。进修学员进入临床科室后,各科应就本科室的具体情况给进修学员进行入科教育,使进修学员迅速熟悉本科室的各项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,防止各类医疗差错、事故的发生。
    2、进修人员考勤纳入进修科室考勤,每月由科室按时上报医务处、护理部。进修生的考勤考核必须与派出医院进行有效的沟通,进修期间以科室科主任、护士长考勤与考核上报为准。
    3、进修 3个月及以上者,进修结束前,由医务处、护理部对进修计划是否有完整的带教老师和科主任的签字进行检查。进修结束前必须有医务处护理部签字,由医务处护理部对其所掌握的进修计划内容组织结业考试和考核,考核优秀者给予奖励。并由医务处护理部审查后签署意见盖公章后寄送原单位。
    三、进修学员的纪律
    1、进修人员应按时报到,逾期3日未报到者,视为自动放弃进修资格。进修期间不得擅自调换进修科目,不得随意缩短或延长学习时间。因故中途提前终止进修者,需由原单位出具文字证明并盖章(电话声明无效),不予发放结业证书且不提供任何进修证明,进修费用不予退还。
    2、进修学员必须遵守我院的工作制度,坚守工作岗位,尽职尽责,做好值班交班工作。进修学员不得无故迟到、早退或缺勤,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岗,不得私自找人替班。
    3、在进修期间,进修学员不能享受探亲假期,只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。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事假,提出书面申请及原单位证明,履行请假手续,三天内由科室审批,一周以上者需报医务处护理部批准。经履行完请假手续后方可离院,并按时返院办理销假手续。
    4、未经请假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作旷工处理,旷工超过三天以上(包括三天)者,通报原单位并终止进修,不予发放结业证书,进修费用不予退还。       
    5、累计病、事假超过10天/6个月/5天/3个月,进修结束后不发给结业证书。
    6、在进修期间,进修学员不得擅自外出参观学习,未经科教同意不得擅自延长进修期限,进修结束应及时办理离院手续并按时离院。
    7、进修学员须依法行医,认真学习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》、《护士条例》遵守医疗相关法律法规和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认真执行各项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,认真、及时书写医疗文件,对疑难危重病人诊断处理有困难者或其他一些特殊情况,要及时请示上级医师,在本院医师的指导下实施各项操作和手术,不允许进修医师独自带领实习医生做手术,因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,由进修医师本人自负。
     8、为树立医院良好的医德医风形象,进修学员在进修期间能自觉做到廉洁行医,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病人或其家属的“红包”、财物或接受宴请。不得接待或索取及收受医药代表给予的回扣、手续费、劳务费等。违者除责令当事人退还钱物外,并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,情节严重者向原工作单位通报。  
    9、进修学员须做到服务热情、态度和蔼、语言文明、举止规范,耐心解答病人疑问。在工作时间被病人或其家属投诉,经查实者,第一次给予严肃警告并作出书面检讨,第二次则取消在本院的进修,情节严重者通报原单位。
    10、在医疗过程中,要坚守岗位,严守医德,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违背职业 道德等而引发的医疗差错或事故,导致医院经济损失者,酌情承担部分费用(参照本院职工标准),情节严重者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,并通报原单位。
    11、来我院进修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:
    (1)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    (2)毕业证复印件
    (3)执业资格证复印件
    (4)须携带本单位开具的介绍信
    以上证件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,由医务处、护理部存档备案。派出单位开具的介绍信由我院医务处、护理部审核并存档。
    12、我院有进修生公寓可提供住宿,需要者自行联系后勤服务中心。
    13、进修学员需自带白大褂、听诊器。胸牌(费用自理)和通行证由我院发放。
    14、与我院签订医联体、医院进修生免进修费。无签订者需缴纳进修费。
    15、医务处咨询电话:09718212944
        护理部咨询电话:09718252616
    四、对于在进修期间发生的与进修学员相关的医疗纠纷,进修学员必须保证在进行医疗事故的鉴定及处理吋,无论何时、身处何地,都能与我院配合。  

    附件:青海红十字医院进修申请表

     

     
    医务处   护理部  
    2022年1月4日

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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