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青海省司法厅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信访举报方式
中共青海省司法厅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举报方式
一、厅系统纪委信访举报受理范围。1. 对司法厅系统党组织、党员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。2. 对司法厅系统干部、民警、职工不正确履行职责,违反法规制度,涉嫌贪污贿赂、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权力寻租、利益输送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。3. 司法厅系统党员干部对处理决定不服,提出的申诉。4. 对司法厅系统全面从严管党治警、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。
二、信访举报要求。根据《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》有关规定,检举、控告、申诉人在检举、控告、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、控告、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。接受核实、询问时,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。如有诬陷、制造假证行为,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。厅系统提倡并优先办理反馈实名举报。
三、信访举报方式。1.来访来信地址: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11号308室;2.来电电话:0971-8233706,0971-8233076;3.网络邮箱:qhsftzsjgjw@163.co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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